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总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国家、省“”精神,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
1.以党的二十大、习总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省“”精神为指引,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结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确定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的重点方向和细分领域。
2.以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为基础,立足我省现有产业基础、资源条件和发展趋势,明确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的具体产品和服务。
本目录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8大领域。
本目录自2023年6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目录》根据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